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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宁夏民营企业经营情况调查的通知

2024-01-18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各市、县(区)工商联、发展改革委(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商务(经合)局、市场监管局,自治区工商联所属商会: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全方位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现就组织开展2023年度宁夏民营企业经营情况调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2023年度宁夏民营企业经营情况调查工作由宁夏百强民营企业评选发布工作委员会组织开展,成员单位包括自治区工商联、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厅,宁夏百强民营企业评选发布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工商联。

    二、调查范围

    (一)在宁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营企业自愿参加。重点是“四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专精特新企业。

    (二)宁夏各级工商联执委以上企业家所属企业(在宁夏没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除外)。

    (三)自治区工商联所属商会组织理事以上企业家所属企业(在宁夏没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除外)。

    三、申报要求

    凡在宁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营企业自愿参加,向企业经营所在地县级工商联或组织动员单位报送。

    (一)属于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或相对控股子公司,如其财务报表最终合并到集团母公司财务会计报表、且母公司拟申报的,则子公司不得申报;但母公司不申报、或母公司不在宁夏境内注册的,其子公司可以申报;

    (二)国有控股企业、集体控股企业、外资控股企业、台资控股企业不在参评申报范围;

    (三)企业未被列入诚信、环保等黑名单。

    申报企业完整、准确、如实填报2023年度宁夏民营企业经营情况调查表(电脑端填写完毕后打印),经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手写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报组织动员单位。2023年度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的企业,须同时提供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

    企业原则上向一家组织单位提交申报材料。申报企业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应榜单参与资格。

    四、申报程序

    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动员所辖行业民营企业参与专项调查,在“2023年度宁夏民营企业经营情况调查表”纸质件封面“组织单位”处加盖公章后,将参与调查企业名单及调查表(纸质件)送至同级工商联,工商联整理汇总后,报自治区工商联经济联络处。

    宁东基地管委会组织动员宁东地区民营企业参与专项调查,在“2023年度宁夏民营企业经营情况调查表”纸质件封面“组织单位”处加盖公章后,将参与调查企业名单及调查表(纸质件)送至自治区工商联经济联络处

    自治区工商联所属商会组织动员商会理事以上(包括理事、常务理事、监事、副会长、常务副会长、副监事长、监事长、执行会长、会长)等所在企业参与专项调查,在“2023年度宁夏民营企业经营情况调查表”纸质件封面“组织单位”处加盖公章后,将参与调查企业名单及调查表(纸质件)送至自治区工商联经济联络处。

    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各有关单位及时报送调查表并做好交接工作,以免遗漏企业申报资料。

    五、评选发布

    在2023年度宁夏民营企业经营情况调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2024宁夏百强民营企业评选发布活动。以企业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依据进行排序,经宁夏百强民营企业评选发布工作委员会评议后,确定“宁夏民营企业100强”榜单,向社会公开发布,并为入围榜单企业颁发证书。

    评选发布活动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六、工作分工

    (一)各级工商联负责协调本地相关部门做好2023年度宁夏民营企业经营情况调查工作,组织动员本级执委以上企业家所属企业参与调查,汇总报送本地调查表(纸质件)。

    (二)各市、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动员本地工业类民营企业,特别是专精特新民营企业进行申报,并对相关企业是否进入本系统严重失信名单或黑名单进行核查。

    (三)各市、县(区)科技局负责组织动员本地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民营企业进行申报,并对相关企业是否进入本系统严重失信名单或黑名单进行核查。

    (四)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动员房地产业、建筑业民营企业进行申报,并对相关企业是否进入本系统严重失信名单或黑名单进行核查。

    (五)各市、县(区)商务(经合)局负责组织动员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物流业等服务业民营企业进行申报,并对相关企业是否进入本系统严重失信名单或黑名单进行核查。

    (六)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动员人力资源服务业等行业民营企业进行申报,并对相关企业是否进入本系统严重失信名单或黑名单进行核查。

    (七)各市、县(区)发展改革委(局)、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动员所联系民营企业进行申报,并对相关企业是否进入本系统严重失信名单或黑名单进行核查。

    七、联系人

    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

    王岳强  0951-6010550  13995295562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马  宁  0951-6038565  13909576300

    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张海东  0951-5026942  17795028518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陆晓宏  0951-6363644  13995372000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赵启斌   13895016319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张  杨  0951-5014128  18395211314

    姚  江 0951-6085236  17809589996

    自治区商务厅

    杨东林  0951-5960713  15509508088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

    金  晶  0951-5672143  17795108613


    附件:

关于邀请参加2023年度宁夏民营企业经营情况调查的函.pdf

    表1.doc

    表2.doc

    表3(无国际化经营项目的企业不需填写本表).doc

2024宁夏百强民企评选工作各级工商联联系方式.pdf

各级工商联企业申报汇总表.xls


                                 



                                           宁夏百强民营企业评选发布

                                           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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