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第三届“宁夏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宁民字〔2021〕79号)通知要求,表彰一批在我区慈善领域事迹突出、社会影响良好,具有感召力、公信力、示范性的非公有制企业、商会、个人和集体。根据评选表彰工作部署,在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综合评审、统筹考虑,拟推荐宁夏宝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彦宝、宁夏兴俊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百瑞源枸杞股份有限公司为第三届“宁夏慈善奖”的慈善楷模奖;宁夏厚生记食品有限公司、宁夏福建总商会为第三届“宁夏慈善奖”的慈善贡献奖;宁夏大地循环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魏彦辉为第三届“宁夏慈善奖”的最具爱心个人奖。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推荐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2日至12月28日。对拟推荐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自治区工商联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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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