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选任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按照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商请第三方机制管委会组成第三方组织对涉案企业进行合规考察的函》,拟从自治区第三方机制名录库中选任专业人员组成第三方组织,对宁夏胜佳化工有限公司合规承诺进行调查、评估、监督和考察。现将第三方组织组成人员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9月13日至19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序号 | 姓 名 | 单 位 | 备 注 |
1 | 陈福江 | 宁夏天器律师事务所 | 负责人 |
2 | 李新宁 | 宁夏上峰萌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3 | 郭海军 | 宁夏国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如对公示人员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实事求是反映情况和问题。
通讯地址: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50号1407室
电子邮箱:nxgslfphf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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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詹文婷
自治区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办公室 (代章)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