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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会议召开

2022-01-15

1月14日,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会议在银川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去年“三农”工作,分析当前“三农”形势,安排部署今年“三农”各项任务。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雍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副主席、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王和山主持会议并作小结讲话,自治区领导董玲、李泽峰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出发,对农业农村发展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深刻阐述,提出一系列重要思想、重大判断和重大举措,形成新时代党的“三农”工作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引领和指导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方针、总纲领、总遵循。我们要全面学习、系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理解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推动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会议强调,今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做好“三农”工作,稳住农业基本盘,具有特殊重要意义。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先行区建设为统领,紧紧扭住乡村振兴战略不动摇,坚决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不发生规模返贫两条底线不突破,坚决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供给、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落实耕地保护建设硬措施、农村社会稳定、“四大提升行动”五项重点任务;具体抓好提升农村居民收入水平、提升农村产业发展质量、提升农村科技支撑能力、提升农村宜居宜业环境、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五个方面的工作,确保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

会议要求,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关键在党。要加强和改善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强化五级书记责任落实,压实县委书记“一线总指挥”责任。要持续深化农村改革,激活农村发展活力。要统筹调动部门工作力量,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贯通、内外联动的工作格局。要建立健全自上而下、村民自治、农民参与的机制,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会议讨论了自治区《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讨论稿)》,表彰了2021年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先进集体。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市、县(市、区)设分会场,吴忠市、固原市、贺兰县、平罗县、海原县、黄河农村商业银行负责人和全国十佳农民代表作了发言。(记者 李志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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